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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省教育厅、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日前印发的《甘肃省高校青年博士教师“入企入园”行动方案》明确,自2023年起,每年组织高校选派100名左右青年博士教师开展“入企入园”行动,赴专业对口的行业企业进行实践,联合开展技术攻关、产品研发和管理创新,帮助企业、园区解决发展难题。
“入企入园”选派对象为全省高校45周岁(含)以下青年博士教师,要求政治素质高,身体健康,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、研发创新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,帮助企业、园区解决实际问题。原则上,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、硕士学位授予权高校和其他高校每年分别选派10名、5名、2名左右教师参加“入企入园”行动。
“入企入园”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为一年,实际入驻企业的时间不少于9个月。实践活动期间原单位人事关系和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。接收单位应为“入企入园”的高校青年博士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,根据相关财务规定报销交通费,非行政事业(参公)性质的接收单位原则上应提供不低于100万元保额的一年综合意外商业保险。
青年博士教师“入企入园”实践经历记入个人工作经历,工龄连续计算。派出高校结合“入企入园”实践情况确定派出教师的考核结果,列入职称评审、项目申报、岗位竞聘、考核、表彰奖励等评选条件。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评选“入企入园”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,并予以通报表扬。
文丨奔流新闻记者 武永明
(奔流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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